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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化科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时间:2025-03-21 07:26:48
保化科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本文共9335字]

第一篇:保化科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新doc

同意。2014-11-10

陶局:请审阅。

汪红2014.11.10

保化科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10月保化科正式成立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深入调查,摸清家底。保化科成立后,面临着对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对象的数量、分布、规模不清,生产经营状况不清以及企业底数不清的复杂局面。及时印发了《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自食药监发?2014?51号),要求各区县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开展大规模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情况进行认真统计。保化科对个区县的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建立电子档案,全面解掌握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做到家底清楚。

二、积极开展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现状,保化科克服了人

员不足的实际困难,积极与市场监管科衔接,与市场科的同志一起,利用对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的机会,首先对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的现状进行了调研。掌握了我市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的监管提供了决策参考。

三、开展保化品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根据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夸大宣传等活动印发了《自贡市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制定了《自贡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了关于停止销售有关保健食品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检查、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等专项整治。同时,还加强了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省局保化处对我市唯一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四川九大索贝日化有限责任公司卫生许可证延续进行了现场核查。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促全面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进一步规范了生产行为。

四、大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日、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月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意识,营造良好

氛围。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后,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职能的第一年,为切实履行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保障水平,营造幸福自贡”为主线,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职能,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贡献。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监管责任落实率、监管覆盖率分别达100%;

(二)群众举报保健食品、化妆品案件查处率达100%;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货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率、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分别达100%。

(四)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进货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分别达100%,承诺书签订率分别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落实权责一致的监管机制

为提高监管覆盖率,避免重复监督,减少监管空白,提高行政效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分级管

理的体制下,明晰市、区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待《保健食品监管条例》正式出台后,探索建立顺畅的许可与监管无缝衔接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许可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许可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动态掌握全市许可状况,实现动态实时监控。四是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监管岗位责任制,将许可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建立运转协调的内部管理机制

待《保健食品监管条例》正是出台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三定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保健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信息管理、监管统计、相关审批(包括审核、备案)办事指南、违法行为处罚、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查处等制度,推进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建立点面结合的监督机制

按照正式出台后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监管范围内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范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包括:保健食品许可情况、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二是建立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指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落实产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索证台账;三是签订《承诺书》,落实经

第二篇:2014年保化工作总结

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及明

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调研工作

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调研,认真完成化妆品问卷调查表和《消费者调查问卷》,摸清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底数,建立健全经营企业档案和信用档案,详细记录其营业场所、人员、经营品种,联系方式,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为有重点,分层次监管打好基础。

二、许可办证。

严格准入,及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制定并公布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规程和相关工作文书,严格按照省局制定的许可要求,及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审批。在热情服务的同时,认真审查,严格准入、严格把关。共受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申报13家,已验收通过并颁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12家。

三、加强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监管机制,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我县实际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使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施有效监管。培育两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能够规范守法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作为典型示范店进行试点。督促保健

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储存、出库、不合格产品处理等制度,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台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经营产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所经营的产品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食 ……此处隐藏4417个字……同志亲自安排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布设工作,并和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结合起来,强调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安排布署,制定相关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并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整

改,安全第一,守法经营。对各销售网点实行统一安排,统一布设,统一配送,专人保管,专人销售,有效控制的原则。 所有销售的烟花爆竹都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销售量和流向,做好销售的台帐。

三是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燃

放环节安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经营;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能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让消费者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避免因燃放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生

产、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了全区各族群众的安全。四是强化行政执法,扎实开展打非工作。我局把烟花爆竹安全监察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来抓,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切实加大了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的查处力度。一是公布了非法经营储存的举报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同时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以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举报积极性,使一批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二是针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隐蔽的特点,地区公安局购臵了远距离爆炸物探测仪,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执法工作,提高了及时发现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在每年销售旺季和重点时期,抽

调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骨干力量,组成了联合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据统计,在近两年来,我们先后出动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100多人次,对在我地区进行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坚决查处,并对非法销售的依法收缴,对证照不齐的坚决取缔,对在禁放区燃放的进行处罚。

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药物抽检工作。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危化字[2014]302号)要求,我局多次组织地区质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喀什地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药剂氯酸钾使用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的抽检,对我地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喀什吉庆烟花爆有限公司购进的7类21种产品进行了现场抽样检验,经检验未发现违规使用氯酸钾的情况。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保化科通知

关于上报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县(市)局、直属分局、市稽查支队:

为了全面总结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谋划明年工作,现将上报监管工作总结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全面总结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突出监管工作重点、亮点,数据准确,实事求是。

二、在认真分析监管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明年的工作思路、主要措施、任务目标,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工作总结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德州市局保化科。邮箱:dzyjbh@163.com。

德州市局保化科

2014年12月13日

齐河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4年,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

管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一店一档”为契机,突出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同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全县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42

家,生活美容单位14家,其中既经营保健食品又经营化妆品单位26家,全县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多集中在城区。

(一)2014年监管工作重点与亮点

截至目前为止,共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培训会

议6场,培训相关人员人;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例,电子档案47例,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例,电子档案26例;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签订责任书份。

一、与稽查工作相结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2014年上半

年,我局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与药品稽查工作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稽查工作开展到哪里,调查摸底工作就进行到哪里;

二、积极开展内外培训工作。对内,召开保健食品化妆

品监管业务培训,培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对外,2014年8月日,召开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工作会议,真是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三、制定

对我县4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所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在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违规标识的化妆品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及宣称医疗作用或暗示疗效的化妆品销售。

四、有序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一店一档”工作成效显著。按照

市局《关于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的通知》,分批分类对经营企业进行培训,是全市最早建立电子档案和截至目前为止建立电子档案数量最多的县局。

(二)2014年监管工作不足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应对新职能,履行新职责,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二、监督检查未能全面覆盖全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

企业,乡镇经营企业未开展监督检查。

(三)2014年监管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一店一档”工作。实现

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100%建档;

二、及早规划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将保健食品化

妆品监管与餐饮服务、药品监管相结合,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至少普查一遍;

三、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整顿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打击虚假宣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宣称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宣称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作用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祛斑、育发、染发等功效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洗浴类产品进行检查。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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