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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会计工作总结

时间:2024-12-12 20:30:09
企业税务会计工作总结[本文共14371字]

xxx这一年即紧张有序又充实。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无论是在敬业精神、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现将本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在日常会计业务中,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平时审核原始凭证、整理原始凭证,安排有关人员出记账凭证,并对所出凭证进行检查、复核,对不正确的记账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对其他同事不懂的地方耐心讲解。负责三级成本账,独立核算成本,出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成本、费用的结转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登记各账本。

今年由于场所整体搬迁和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除了完成公司的账务,还同时兼顾银行往来工作及其他业务。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利益,不讲报酬,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独立核算成本时,月末提前提醒有关人员做准备,在计算产品成本的时候,每次都把所以资料带回寝室去做,常常做到深夜,并且这些在考勤上是没有体现的。在9月劳动局进行生育保险的检查,配合人事部更改凭证、账本等,一直加班到凌晨3点半以后才离开公司。其他部门需要有关资料,及时提供。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在发票管理方面,随时查看发票剩余量,提前准备购买发票所需资料,掌握购买发票的银行卡余额。根据市场部的需要,及时购买和进行增量,及时进行发票填开。对已经填开了的发票进行清理和检查,并保管好所有的票据。

在一些税务系统方面,独立做税务的纳税评估预警系统,负责增殖税专用发票的验票,开票系统的抄税,纳税系统里面的发票存根明细和抵扣明细的输入,到税务大厅抄税报税。独立做企业纳税评估检查的资料。在与银行往来业务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维护个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对三级成本账的账务随时了解和掌握,每个月都到车间亲自查看账务情况。

在公司的全面发展下,以积极热情的心态去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财经方面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国家的财经政策和程序办事。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不断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让知识伴随年龄增长,使自身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及时了解最新会计实物的变化,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参加了工商大学的本科段教程学习,并通过了全国统一的本科考试。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更进一步的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在工作之中也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在本职工作上,由于经验和专业水平不足,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到位,不够熟练。总之,在工作中我享受到收获的喜悦,也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思想及业务素质。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公司的快速发展催人奋进,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严于律已,勤奋学习,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企业开办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

【吐血整理】企业开办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总结2014-8-5 15:47

最近的参加过事务所的几个项目都涉及到开办费问题,各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因此想整理相关资料以期对此问题有个更为深入的了解。由于大多是对现有各家观点的整理和归纳,难免有矛盾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开办费的基本概念(一)开办费的概念

开办费(organizationcostorganization expenseorganization costs)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对于开办费的理解至少需要从两个维度去分析和和理解。

(二)筹建期间的界定

对于筹办期,新税法并未明确规定,一般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行界定和分析。

1、筹建期起点的界定

开办费的起点为“被批准筹办之日”,实务中一般选择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其中房地产企业另有规定:

国税发[1995]153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二、关于实际经营期起始日期的确定问题

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如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日期是在营业执照签发日之前,则应以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法规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坚持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和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孰晚原则】

但是新的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税发[1995]153号实质上已经被废止,税法中并没有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筹建期起点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

2、筹建期终点的确定

开办费的终点为“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一般是指企业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收入)的之日,税法本身对于结束之日的理解却不同,主要有:

提法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14]1239号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

提法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4〕129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全文作废)

提法三:国税总局2014年04月27日回复: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应是指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 一种可以接受的总结性观点[1]:国税发〔2014〕129号将新办企业生产经营之日重新定义了一次,但不具有溯及力,在没有新的正式文件下发以前, ……此处隐藏10250个字……真正将税案办成“铁案”,从而以实际行动,为税收事业尽我们的一份绵薄之力,不辜负各级领导对我们寄予的厚望。

第四篇:老会计总结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老会计经验总结-税务风险防范

(一)健全制度基础

1.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当前,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完善,税收制度也逐渐健全,但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工作者须把握上述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这一客观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即企业应致力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在严格把握传统财务内控手段的前提下,对现代化知识技术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报告组织信息系统。

2.健全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即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代理范围内,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小企业如不具备自身进行独立税务核算的能力,可选择外部税务代理机构代劳,但是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且信誉度较高的税务代理机构。一旦形成稳定委托关系,因其对本企业相关情况比较了解,可以长期合作,不宜频繁更换。

(二)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

企业应定期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

一般而言,企业应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

1.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

2.涉税业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3.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

4.税务管理的技术投入和信息技术的运用;

5.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6.企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

7.企业面临的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8.企业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遵从。

(三)适时监控税务风险

评估预测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积极识别和评价企业未来的税务风险,综合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地预测企业内外环境的各种资料及财务数据。比如分析税务风险的可能性、严重性及影响程度,以了解税务风险产生的负面作用。以正确评价税务风险为基础,企业还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适时监控,尤其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对企业经营全过程进行系统性审阅和合理性策划,尽可能实现企业税务的零风险。在实施监控行为的具体过程中,要合理、合法地审阅纳税事项,合理规划纳税事项的实施策略等,并对纳税模式不断分析和调整,测定其税收负担,制定相应可行的纳税计划。

第五篇:《税务会计》实训总结

税务会计是将会计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与企业纳税活动相结合而形成的,而且是我们现在企业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我们能更加地熟悉并掌握税务会计的基础知识、四大税种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和会计处理,我们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5日,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税务会计》实训。通过实训,结合之前上课所学的理论知识,使得我们能解决一些税务处理实务中的各种问题,并具备独自处理各项税务事宜的能力。

一开始,我们先是进行了实训题a的专题实训,里面分了四大模块: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在增值税中,我们首先是要确定其销售额以及税率,木材和原木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分别是17%、13%,刚开始我们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还有外购板材用于非应税项目时的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我们必须要将其进项税额转出,最终算出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这两点是我在实训过程中所遇到的失误,但经过反复的思考后,最终还是改正了过来并加以注意。

第二模块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先把计税价格确认后,后面消费税额的确认就会简单很多。因为是委托对方加工成烟丝,之后在生产卷烟的,因此委托受托方加工时,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可以抵减的。

第三模块是营业税。在营业税中还涉及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地方税费。营业税中广告公司代理媒体收取的费用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因此在计算营业税是就要减去。但防洪保安费的计税依据为其营业收入。在这一模块中还遇到个税的代收代缴,用工资薪金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和扣除标准后,乘以相关的税率并扣除速算数,即可算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模块是企业所得税。首先是通过会计中一般的计算过程,算出本期的会计利润总额。之后对要调整的项目进行调整。广告费的年支出,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15%,超过的部分留到以后年度扣除;业务招待费的话只能扣除发生额的60%并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0.5%;公益性捐赠的话不能超会计利润的12%;同时税收滞纳金也不得在税前扣除,福利费不能超工资总额的14%,教育经费不能超2.5%,工会费不能超2%。经过调整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接下来我们就进行实训b的综合实训。在实训时,增值税的话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因为我们在平常的销售中都会遇到。但是消费税是我们相对陌生一点的,话说交消费税的一定交增值税,但是,消费税的话只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才征收的税(但金银首饰是在其零售时才征收),因为我们在委托对方加工时就已经交给对方消费税了,在销售时我们就不用再管其消费税。如果是进口的话,在进关时也已经交给海关了,在期末的时候就不用在再次算。在综合实训中,还遇到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因为课堂上仅仅微微的提了一下,但在遇到时通过自己的看书学习,还是把其算了出来。而且还算了在签合同时所应交的印花税,以及每年应交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调整利润总额的时候,国债的利息收入是不用交所得税的,因此可以在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的话还会形成暂时性的所得税差异。企业间借款利率,超过金融企业的借款利率的部分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调整。企业合同的违约金形成的是财务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抵扣的,不用调整。

实训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申报表,同时还分主表和附表,因为课堂上老师也没有说过,因此通过这次实训希望我们能了解并能独自填写表中的各项目。做完之后,老师再一一的讲解。

通过实训,使我们结合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一些税务处理实务中的各种问题,并具备独自处理各项税务事宜的能力。让我们对纳税的流程有一定的了解,并熟悉其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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