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为抓紧抓实抓细**(以下简称**)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于4月底前对**教育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并于5月6日至8日与**党政办成立了联合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抽查账目、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定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教育扶贫
通过查阅自查自纠报告了解到,学工处、招就处、总务处作为**承担教育扶贫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育帮扶制度机制较为健全,帮扶工作较为务实,帮扶成效较为明显。
第一,制度机制较为健全。**党委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出台了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办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暂行办法、2020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方案等制度机制,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就业帮扶工作机制。资助育人方面,**出台了学生资助育人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
第二,帮扶措施较为有力。一是招就处建立了院系领导、专业老师、辅导员全员参与的就业帮扶机制,坚持“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工作原则,安排一对一就业帮扶,开展就业心理辅导专题讲座,为2019和2020届共**名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50余万元。二是学工处实行贫困生一人一档,拓宽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做到规范管理、精准资助,**目前1484名贫困生已全部纳入**贫困生库,设立的79个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发放勤工助学资金130800元,办理了**人生源地助学贷款总金额330.7万元。三是总务处加强食堂价格管控,注重提升学生生活质量,从去年9月开始将食堂管理费实行零租金并直接惠及学生,对在院**名困难学生每人发放100元的生活补助。
(二)定点帮扶
**定点帮扶**,属“十三五”贫困村,从2015年开始,组建驻村工作队,长期驻村帮扶。经实地走访,**在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等方面工作比较准确到位,驻村工作队工作较为扎实,尖兵作用较为明显。
第一,责任落实较为有力。**党委班子多次实地指导工作,主要领导下村讲党课3次,部室主要负责人全员到村调研,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关爱留守儿童、外语支教,已形成工作队当主角、干部齐上阵、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新格局。
第二,党建开展较为扎实。驻村工作队切实发挥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击的尖兵作用,入户宣传政策、推行政务公开、进村讲党课,帮助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村两委制度建设,目前村党支部班子由4人增加到5人,党员由26人壮大到32人,三分之二的党员在40周岁以下,党员的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化。
第三,帮扶识别较为精准。全村人口**户**人,低保户73户102人,五保户5户5人(集中供养2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1户248人。
第四,资金使用较为规范。**提供帮扶资金**万元,主要用于五个项目基础设施扶贫,如公路涵洞工程**万元、公路硬化**万元、太阳能路灯**万元、石人坑公路硬化**万元,修建村委会党建办公室2万元等,帮助实现全村通组公路全部硬化,解决了出行难的问题。
第五,政策落实较为到位。一是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村里建有安居房**户,其中贫困户28户,无危房户;村组幼教、义务教育均有补助,无辍学现象;政府代缴村贫困户新农医保,住院报销95%,慢性疾病报销90%;二是坚持产业、金融、就业扶贫。**户贫困户入股村合作社,每年分红400-500元;发展产业有奖补;贷款享受金融贴息;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培训有岗补,到外务工交通有补贴。三是完善基础设施。2019年修通通组公路2条,通组公路硬化8.7公里,拓宽环村公路6.1公里,目前通组公路硬化100%,农户入户硬化92%;11村组集中供水,无条件的1个村组实施分散供水,安全用水得到保障;改进卫生厕176座,新建公共卫生厕4座,新建排污沟1500米,卫生条件极大的改善;新建了卫生室、文化室、党群服务中心。
第六,脱贫成效较为明显。通过各级政府关怀支持和**的帮扶,已脱贫70户245人,现在还有1户3人未脱贫,尚未脱贫原因主要为因病致贫,预计最后一户将在2020年6月前通过社会保障兜底实现脱贫。目前,**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户无返贫、错退、漏评等情况,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已全面保质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严格按照《**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规定,重视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定期调研,分管领导到村指导,但在压实驻村工作队工作责任方面存在不实的地方,如驻村工作队较少参与**重大资金决策、重大项目实施,抓监管扶贫资金项目职责不实。另外,根据规定驻村工作队原则上应选派三人,目前**工作队只选派两人。
三、意见建议
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管理、指导,压实驻村工作责任,第一书记要根据《江西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积极参与**重大资金决策与重大项目实施,监督推动工程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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