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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现状与趋势》法律论文答辩

时间:2024-12-04 06:16:15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现状与趋势》法律论文答辩[本文共1419字]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上午好!

今天我答辩的法律论文题目是《论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现状与趋势》,整篇论文以死刑制度概念、历史沿革以及立法现状和发展趋势四个主要关键词为逻辑主线展开分析。现在请允许我,具体阐述一下论文,供老师查阅点评。

论文共分5个章节,第一章主要介绍死刑概念及制度研究的历史背景,死刑历史从上古的西周时期、唐代以及明清和民国时期分析,不难得出:死刑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产生后,一直没有受到否定的评价,死刑制度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刑罚方式,成为统治阶级维护权威、安定社会稳定的一个利器。当然,随着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死刑一种剥夺生命权的极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怀疑。可以说和刑罚一样历史悠久,一直以来也是刑法理论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

本文的第二章,从我国死刑的现状进行分析,主要以死刑的法治思想现状、立法现状、司法现状等三个维度着重分析。其中我国死刑的法治思想现状讲,主要体现死刑适用条件、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执行制度、刑法分则等五个方面的限制。从我国死刑的立法现状讲,我国是世界上规定死刑罪名的绝对数量最多的国家,死刑的罪名覆盖较为广泛,随着社会的发展,刑法频繁多次修正,死刑的改革从立法到司法也都取得了很大进步。最后从我国死刑的司法现状讲,主要体现在部分司法解释存在执行困难、司法实践审判人员断案以及死刑犯执行死刑方式的权利选择上没有话语权等三个方面。

通过以上死刑历史和现状分析,得出我国死刑制度存在现实问题,即本文第三章需要分析的内容。主要有死刑制度规定、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执行等三个方面缺陷。其中从死刑制度规定缺陷讲,有死刑罪名设置繁多、死刑的适用领域分布不合理、适用主体仍有限缩空间等三个小问题。其次从司法程序中死刑复核程序方面,存在着死刑复核程序在立法上不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定位不明、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明确的审理期限等三方面问题。最后从死刑执行方面主要存在死刑执行不够人道的问题。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和经济社会基础息息相关,本文的第四章主要从物质、人文、历史、现实等四个角度分析死刑长期存在的原因。不难看出我国合力指向的是回归限制死刑的政策,本文的第五章着重介绍了我国死刑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大幅度消减死刑罪名、用死缓替代死刑立即执行、改进死刑执行方式、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由点到面”地废除死刑等5个方面趋势。其中在大幅度消减死刑罪名方面,将死刑严格限制在“最严重的罪行”决定了应根据当前时代发展及时调整刑法分则相关规定,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在死缓适用方面,在难以一步到位废除死刑的情况下,可以增加死缓的罪名替代之前可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罪名,从而放宽死缓的适用条件,这是可以作为改革的一个方向。在改进死刑执行方式上,建议在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下,大力推广注射死刑方式,保留被执行人人格尊严,待到时机成熟,以立法方式将枪决方式取消。在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上,通过法律规定适用的完善、具体化,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建议采用“二元化”的启动机制,赋予检察机关和被告人提起该程序的申请权,以保证死刑的正确适用。制度上健全检查监督和律师辩护制度,力求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以保障死刑案件的质量。最后“由点到面”地废除死刑,比如就老年人死刑年龄适用方面,结合古今中外,我国下一步可以将死刑年龄进一步放宽,可限定在70岁。

总之,通过刑事政策、立法、司法等多维角度进行分析当下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以及找出死刑制度在适用中出现的问题,指出我国长期存在死刑制度的深层次原因,最后提出了死刑废除的改革进程不能冒进,现阶段我国死刑不宜废除死刑,但应通过立法、司法渠道进行严格限制适用。回归限制死刑、并将废除死刑作为最终目标的政策,是立足于中国的内部条件与外部的国际环境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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