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教育局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搞好“三乱”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好转,针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我校承诺:
1、实行规范的财务公示制度,未批准的收费,学校一律不收。
2、严禁教师举办各种以收费为目的的补课班或向他人介绍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3、严禁违反学生自愿的原则,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保险、校服等。
4、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或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以从中谋利。
5、严禁本校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
欢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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