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述职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很荣幸在此向各位领导汇报我们的工作。
侦查监督工作包括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3年,我科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立足侦查监督职能,着力提升审查逮捕质量,切实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障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尽职尽责,受到各方面的好评,2013年在全市侦监业务考核中,位列前三名。下面,我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就我院侦监工作述职如下:
一、强化人权保障,确保案件质量
我们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2013年我科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4件129人,批准逮捕73件111人。一是坚决贯彻少捕慎捕方针。我们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严格贯彻少捕慎捕方针,对没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一般轻微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能不捕的尽量不捕,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二是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不捕案件,我们积极与公安、司法、所在乡镇及当事人沟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我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发现马某与被害人严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扭打,造成严某鼻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严某所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两个家族也出现了严重对立。公安机关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马某提请批准逮捕。我们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系邻居,邻里关系一直很好,且马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及时联系被害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依法对马某不批准逮捕,两人握手言和,两个家族一触即发的矛盾也得到顺利化解。此案作为我院适用新刑诉法办理的首例不捕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推动贯彻新刑诉法,正义网特进行了宣传报道。由于我们工作到位,2013年不捕的18人中,没有出现重新犯罪,再次关押,也没有一起因不批准逮捕引发涉检上访现象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情况。三是积极创新人权保障机制。社会危险性审查是新刑诉法赋予侦查监督部门的重大职能,为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出台了《捕前社会危险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被省、市检察院推广。2013年我院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和审查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5人。由于我们严把批捕关口、羁押必要性审查,使我院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中25%的犯罪嫌疑人未被逮捕或捕后免予继续羁押,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侦查活动监督面广量大,如何抓住侦查监督的牛鼻子,取得侦查监督的实效,我们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介入具体侦查活动、了解侦查方案、出席现场勘查、听取案件汇报、参与案件讨论的方式,及时掌握侦查进展,并从逮捕和公诉角度有针对性地对侦查取证的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活动正确、高效进行。同时,通过介入侦查,也便于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从而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实行同步监督,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正确、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公正执法。我们全年提前介入侦查50余次,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认真审查案件,深挖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如我们在审查李某涉嫌失火案时,发现这起违法炼山引起的森林火灾案件,不仅过火林地面积近700公顷,造成的损失巨大,而且案中似有隐情,我们通过耐心审讯,使推诿罪责的李某认罪服法,根据通李某的供述,我们深入调查,隐藏在失火案背后的戴某、王某涉嫌的渎职犯罪也浮出水面,遂移送反渎部门立案侦查,该案已提起公诉。三是强化立案监督。www. 随着公安机关立案管理工作的规范,一般意义上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情况已不多见,但因对公安机关不立案不理解而到检察机关要求立案监督的越来越多,对此,我们不是推诿塞责,而是认真分析,对证据不足却有犯罪事实的,我们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我们释案说法,做好息诉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新形势下如何增强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效,我们将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工作为重点,因“两法衔接”尚无具体规定,对基层院来说是一大难点。我们不等不靠,主动出击。2013年7月,我们了解到山区某乡有一头死牛被人买走,去向不明的情况后,主动与公安、农委等部门相关人员一起深入山区摸排,查出了雷某等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近,雷某等三人已被依法判处刑罚。我们以此案为契机,邀请县公安局、农委、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贯彻执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主题,召开了“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被市院采纳并在全市推广,也为我县“两法衔接”工作的持续开展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能,我们一是注重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诉讼和谐,提升检察机关的亲和力与执法公信力,取得涉检案件处理的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无论是嫌疑人还是受害人,无论是要求立案监督的还是进行法律咨询的.,我们都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刑事政策的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使他们看到法律的公正,相信检察机关的公允,带着希望等待法律的裁决。二是积极参加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我们随叫随到,积极参与调解,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有效促进了各类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三是针对严重危害我县稳定的治安问题主动献计献策,特别是对工作中发现的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我们都认真对待,主动履职。如我们在审查有关涉林案件中,发现**林星板业有限公司收购的生产原料已不仅仅是其注册的次小薪材,亦不仅仅是合法采伐的木材,而有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结合社情舆情,我们依法向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盗伐、滥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要依法查处,组织力量对林星板业有限公司非法收购林木的情况进行清理并依法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对林星板业有限公司的木材收购进行依法监管,确保其收购木材的合法性。此后,我们又多次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但由于我县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保护政策,林业主管部门对此也束手无策。在此,我也向各位领导呼吁,支持我们侦查监督工作,支持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以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还我们这片天的蔚蓝,还这杯空气的清新。
虽然我们在侦查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许多不足,我们将以这次述职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办案机制、完善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自觉服从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服从人大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努力,谢谢大家! 《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述职报告》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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